九部门联合发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“施工图”

发布时间:2024-06-25

来源:中国新闻网


  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》(下称《方案》)。5月28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、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《方案》进行了解读。


  “《方案》是新时代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‘施工图’,主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、全过程、全要素出发,系统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‘谁来建’和‘怎么建’的问题。”郭雯表示,在具体内容上,可以概括为“一个建设思路”“两个阶段性目标”“七方面建设任务”和“四方面保障措施”。


  “一个建设思路”,指创新保护制度、保护手段和保护模式,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、现代化、智能化水平。


  “两个阶段性目标”包括:一是到2027年,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性步伐,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更加全面系统,“严保护”的政策和标准更加健全,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更加严格,授权确权更加优质高效,快速协同保护更加顺畅,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基础进一步巩固,社会共治合力进一步增强,保护能力显著提升。覆盖“国家、省、市、县”四级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更加完善,知识产权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,“大保护”工作格局全面形成。二是到2035年,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。


  “七方面建设任务”主要包括:一要完善保护政策制度,健全保护标准规范;二要加强司法保护、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,构建有机衔接、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;三要提高授权确权质量和效率,促进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;四要完善保护管理体制机制,建设快保护机构,优化快速协同保护机制;五是社会共治方面,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,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,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能力,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;六要完善知识产权安全相关政策法规,健全知识产权安全治理工作机制,提升知识产权领域风险防控能力;七要构建专业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撑体系。


  “四方面保障措施”主要是从加强组织领导、法治保障、条件保障、跟踪问效等方面对《方案》的组织实施提出要求,确保建设任务落地见效。


郭雯表示,下一步,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《方案》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,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,更好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,有效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,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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